金安区人民法院前没有引导员,门口安保人员态度差

信件编号: 15243303256644 来信时间: 2025-07-30 15:33
信件类型: 我要建议 姓名: *****
内容: 2025年7月30下午2:40左右我在金安区人民法院想咨询关于诉讼的流程,进门忘记带身份证,跟父亲一起进去,非要让我出去,然后掏身份证照片给他核验,那为什么提前不说。再说我都进去了,在里面核验我身份证不行吗?非得让我出去在外面看一下我身份证照片,态度恶劣。讲的政府一站式服务,来这连个接待的人都没,起码有个人搁门口接待知道办什么事,在哪个地方吧。咨询和法院还不在一个地方,办个事真不容易,希望门口那些不要忘了为人民服务的初衷,态度好点,别耀武扬威的,多问问群众要干嘛?能不能帮上,不是做个安检的门卫,利用手上那一点点权利去最大化为难老百姓。
答复情况:
答复单位:金安区法院    答复时间:2025-08-06 08:49

答复意见:

尊敬的来信人:您好!

收到您的来件后,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法警大队高度重视,通过回看当天录像,发现法警态度基本平和。工作人员已向您释明:按照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》的要求,司法警察的职责之一是查验进入诉讼场所人员的身份证件,并进行人身及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。该安全检查人员不是门卫,是法院的法警。您听后表示理解,并表示本意不是投诉,而是建议法院需有个导诉台。服务中心人员对您的建议表示接纳,称有条件的情况下,法院将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,设立导诉台,为群众提供热心指导和必要的诉讼指引。如有疑问,请联系金安区法院,电话:17705646128。

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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